方山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方山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9-21 10:58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
1.农业技术推广站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生产技术管理,指导农业生产,当好各级领导技术措施的参谋;
(2)参与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总结全县农技推广经验;负责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率。
(3)负责全县土壤肥力、土壤墒情监测,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提出全县配方施肥方案,指导全县不同区域进行科学施肥。
2.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主要职责
(1)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及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发布的植物检疫法令和规章制度,向基层干部和农民宣传普及检疫知识;拟订和实施当地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2)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当地的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
(3)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繁育基地执行产地检疫。按照规定承办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手续。对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必要时进行复检。监督和指导引种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在当地车站、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3.农广校主要职责
(1)对全县农业系统在职职工、农村基层干部、农村青年进行中专学历教育,使其达到中等专业技术水平;
(2)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有针对性地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3)承担和实施国家或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绿色证书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百万中专生计划”等项目;
(4)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编写农业科普资料,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
4.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1)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担负着全县农资市场秩序的维护、保护种养户和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农业资源、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防疫、保持生态平衡等职责。
(2)本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接受方山县农业委员会执法范围的委托,执行涉农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内容包括农药、种子、肥料、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所有行政处罚权。
5.方山县种子管理站主要职责
(1)受主管局委托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对群众投诉的种子案件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理。
(2)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种子发展建设规划,搞好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向群众推荐高产优质新品种。 做好应急种子的储备工作。
6.土肥站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的测土配方,中、低产田的改造,监测土壤的墒情、旱情。
7.蔬菜站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实施蔬菜技术的指导。
8.农产品质量监管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日常性工作和综合协调工作;
(2)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承担“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受理,基地建设及其受理、基地建设及其监督管理;
(3)组织对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9.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验检测站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承担全县农产品的检验检测的培训及县政府交给的检验检测任务。
10.产业化办公室主要职责
协调、指导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负责全县农业产业招商引资的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11.科教股主要职责
承担全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提高农民素质培训,对基层农技人员能力的提高。
12.蚕果站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蚕桑、果业、中药材发展技术的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11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的2019年决算包括机关决算和良种场决算。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19848122.66元,比上年增加43.63%,增加36405968.57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372782.63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3)事业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0元,为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29475340.03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119848122.66元,比上年增加43.63%,增加36405968.57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31807.47元,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21103.8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703.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2)项目支出9530371.55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
(7)年末结转和结余104185943.64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62179.02元,比上年减少78.89%,减少58527212.76元,其中:基本支出6131807.47元,项目支出9530371.55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10703.60元,其中:办公费69680.20元,邮电费8000元,差旅费13219元,培训费0元,会议费0元,劳务费0元,福利费0元,日常维修费6220.4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办公用房水费4000元,电费20000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8084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1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以及其他交通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为0。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机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农委的“三公经费”支出95410.42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410.42元,公务接待费0元。
2019年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410.42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410.42元。
1、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同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43311.38元,同比增加83.13%,增加的原因是本年业务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比无增减。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3辆,包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行政单位核定保留的1辆和事业单位汽车2辆。本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共有0台,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共有0台。
2、房屋情况
本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550平方米。
九、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十、2019年本单位无重大项目